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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化学工程、医药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2021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授权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组建2021年度化学工程、医药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定于2021年12月13日-24日,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13日-24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吉林省人才服务窗口,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卫光街933号,新华苑宾馆南侧(吉林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

三、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验证报告,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学历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扫描验证的有效期内。无法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申报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经历的,需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3.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4.聘任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或工资表;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5.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业绩成果及荣誉证明材料

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各项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三)各类报表及照片

1.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正反面彩色打印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吉林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复印件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A4纸单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6份 (由申报系统导出,A3纸单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小二寸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每人2张,背面标注姓名)。

(四)其他材料

各单位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法人章及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证明材料1份,并注明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的报送时间和地点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自行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经办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工作场所前佩戴口罩,并配合扫码、测温、登记,服从工作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现场有关安排。

五、联系方式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人:姚 明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431-82533507

18004303321

 

 

 

 

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年度化学工程、医药工程报送材料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