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职业素养,有较强规矩意识和执行力。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好。
(3)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熟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有深刻认知,对传统企业转型发展有成功实践和经验。
(4)有较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出色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有丰富行业资源和项目引进能力。
二.岗位条件:
任职资格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法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熟悉了解国家投融资政策及投资公司运作流程;
具有8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验(领域涉及证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等),2.3年以上信贷和投融资管理高管工作经历,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有CFA资格者优先;
3.熟悉资本运作方面的理论,专业知识扎实,具备相应财务、法律、资本运营等知识,有较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拥有对收购并购、定增、重大资产重组、IPO、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营以及退出管理等业务相关成功经验,有3-5个实操案例和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善于危机公关,对市场环境的正确评估和判断能力;拥有基金领域丰富的人脉,有广泛的上市公司、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机构投资或金融合作部门资源;
5.具备较强的领导、组织、激励和影响能力,具有优秀的运营管理思维、良好的团队管理和创新工作能力;
6.能够适应长白山地区的工作环境,并能长期工作。
岗位职责
1.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投资方案;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为经营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5.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单位)的工作;
6.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7.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塑造企业形象;
8.负责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开展公关活动;
9.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性;
10.负责组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任务;
11.履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主要责任目标要求:
主要责任目标围绕公司经营、公司项目建设、公司管理等方面签订,具体涵盖所属子公司盈亏目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项目建设投资、融资及项目进度情况、年度资产盘活、安全生产管理、日常经营管理等完成情况。
具体责任指标及指标要求,待正式聘用时,与所聘任公司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3)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工作地点:长白山管委会